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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公告
標題 敬請已登記109年2月1日退休之教師,於108年10月7日前備齊退休相關文件逕送人事室辦理。
發布日期 2019/10/1
發布單位 人事室
點閱次數 217
詳細內容

轉知本市所屬公立各級學校暨幼兒園教育人員於109年2月1日退休生效案件暨櫃檯化審查作業,請查照辦理。

說明:

一、請至「教育人員退休撫卹管理系統」系統進行退休申請及產製相關表件。

二、本次退休案櫃檯化審查時間如附表,請於規定時間指派專人,將學校退休案件(免備文)逕送審件會場辦理,俾利櫃檯化審查作業之進行,逾期將不予受理。

三、邇來本局審核退休案時,發現部分服務學校未先行查證退休案件即報核,致影響申請退休人員權益,爰此次退休案件如有證件缺漏或年資未查證之情形,將一律予以退件,並於補正後再行寄送,爾後並將列為年度績效考核之重要參考。

四、本次仍以紙本送件,並請詳閱附件「新北市各級公立學校教職員109年2月1日退休案應附資料及注意事項」檢齊文件後,至「教育人員退休撫卹管理系統」線上報送,本局於線上核定。操作手冊如附件;如有系統操作問題,請與該總處客服專線連繫。

五、檢附退休案相關表件各1份,請詳細審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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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休案規定檢具之表件一覽表(doc檔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