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|
|
|
|
|
人事公告
標題 |
敬請已登記109年2月1日退休之教師,於108年10月7日前備齊退休相關文件逕送人事室辦理。 |
發布日期 |
2019/10/1 |
發布單位 |
人事室 |
點閱次數 |
217 |
詳細內容 |
轉知本市所屬公立各級學校暨幼兒園教育人員於109年2月1日退休生效案件暨櫃檯化審查作業,請查照辦理。
說明:
一、請至「教育人員退休撫卹管理系統」系統進行退休申請及產製相關表件。
二、本次退休案櫃檯化審查時間如附表,請於規定時間指派專人,將學校退休案件(免備文)逕送審件會場辦理,俾利櫃檯化審查作業之進行,逾期將不予受理。
三、邇來本局審核退休案時,發現部分服務學校未先行查證退休案件即報核,致影響申請退休人員權益,爰此次退休案件如有證件缺漏或年資未查證之情形,將一律予以退件,並於補正後再行寄送,爾後並將列為年度績效考核之重要參考。
四、本次仍以紙本送件,並請詳閱附件「新北市各級公立學校教職員109年2月1日退休案應附資料及注意事項」檢齊文件後,至「教育人員退休撫卹管理系統」線上報送,本局於線上核定。操作手冊如附件;如有系統操作問題,請與該總處客服專線連繫。
五、檢附退休案相關表件各1份,請詳細審閱。
|
相關連結 |
目前無資料 |
相關檔案 |
點選檔名時,會以開新視窗方式呈現
|
|
|
|
|
|
|
|
|
|